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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注意啦!国家卫健委发文,超7.2万家医疗机构,必须配齐这些设备
发布时间:2021-06-16浏览:7074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最新信息《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卫健委发文,重点检查设备配置


据“通知”了解,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的对象包括:全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辖区内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其考核内容包括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是否达标;以及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项目。


在同步发布的《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中,明确要求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关设备,设备拥有率达不到100%,将按比例扣分。

妇幼保健机构设备配置比例没有达到100%的,扣除40分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备比例没有达到100%的,扣除60分

超7.2万家医疗机构,纳入考核


此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司长秦耕透露的信息了解,我国目前县域妇幼保健机构数量约有2000家,占到全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而据近日(5月24日)国家卫健委信息统计中心发布的2021年3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显示,我国目前乡镇卫生院有3605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34909家,也就是说本次共计超7.2万家医疗机构,将被纳入到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中!


另外,根据“通知”了解,本次考核工作由卫生部负责全国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成立国家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组。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区、市)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考核工作。省、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本辖区考核工作。


除地市级和县级以外,考核均采用上级对下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的方式,计算考核符合率。上级根据考核符合率的高低决定是否对下级考核结果进行校正。

仅2.72%达标?大批设备配置需求来了!


此前,中国青年报发文称我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备配置仅2.72%达标!这是民进中央、农工党中央日前组织的专项调研得到的数据。在调查的19种妇幼保健设备中,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拥有率低于20%的有16种,其中,听力、视力、口腔保健与治疗设备缺额较大。


这项专门针对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的调研发现,全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设备缺乏且相对落后,大部分医疗设备来自各种项目配套支持,大部分设备陈旧老化,更新缓慢,导致相关保健业务无法开展。


不过这些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从“十二五”后期一直到“十三五”,不断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早在2018年,广东省就为了加强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发布了《广东省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投入83.4亿元用于14个市的62个县区妇幼保健医疗机构改扩建及新建


到2019年,再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2019)》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司长秦耕也再次强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基础,也是这些年来重点加强和关注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夯实县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

此次国家卫健委启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也是为了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通过考核的方式,倒逼医疗机构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设备配置,以达到规定的标准,增强县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


那么对于这7.2万家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来说,100%达成相关医疗机构设备配置标准,必须要尽快补齐缺失的医疗设备配置。

一大批设备需求,IVD行业也近迎来一波浪潮!